1、什么是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规定的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之一。
具体来说,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是指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2、侵犯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都有哪些表现?
“代理维权”以“维权”之名行“牟利”之实
如鼓动保险消费者退保正常的保险合同,并收取高额“代理维权”手续费,退保后还会诱导消费者“退旧买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甚至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暗藏集资诈骗风险。
消费者如受蒙骗退保正常的保险合同,不仅丧失风险保障,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消费者一定要对此类不法行为提高警惕。
3、金融消费者该如何保障自己的财产安全权?
(1)不被“小利”诱惑
不轻易相信高息理财诱惑。,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受“先返息”之类的诱饵。
(2)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保险业务
如需办理保险业务,不要轻易委托别人,应自行联系保险公司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办理。
(3)依法理性维权维护合法权益